要想實現道路安全,就要對道路安全進行評價。公路安全評價,即對所在道路的安全進行評價,其目的是確保安全為首,預防潛在危險。同時,找出施工危險源,完善道路安全事故預案預控預警體系,強化施工過程安全監控手段,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風險,減少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降低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道路建設的安全。
公路安全評價首先,要對此工程進行工程概況敘述,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工程單位、工程相關數據等進行敘述,同時,相關法律法規可為安全評價提供依據。更須注意的是,風險評價與管理必須本著安全為首的原則,質量、環境、工期、投資等都應服從于安全。評價辦法可以根據圖地質資料和施工圖設計中的相關內容進行風險評價,綜合運用定性與定量分析的方法進行道路安全評價評價。可采用專家評議法法來對項目進行合理、充分的評價。
其次,為使評價范圍盡可能覆蓋全方面,還可根據地形地貌、氣候、水文地質、地質構造等方面,進行道路安全評價。在評價完之后,要對安全風險源進行分析,對事故類型進行對照。除此之外,為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施工環境,保證項目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和項目施工過程中方案的科學化、合理化,降低各種經濟風險、技術風險等不穩定因素,要對潛在的重大危險源制定相對應的專項方案。
綜上所述,進行公路安全評價的意義是:合理使用多種方法和技術,對道路安全中所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將可能存在的或者已經存在的各類風險降到可接受水平,實現安全化,降低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少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道路建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