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制交通評價報告時,需要收集的資料廣泛且詳細,這些資料對于準確評估建設項目對交通系統的影響至關重要。以下是編制交通評價報告通常需要收集的資料概覽:
### 一、項目基礎資料
1. **項目規劃文件**:
? ?- 項目規劃意見書或規劃意見函復
? ?- 項目可研報告(含拆遷之前人口、就業崗位、建筑規模、回遷人口、面積、崗位數等)
? ?- 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包括CAD總平面圖、地下車庫平面圖,帶經濟技術指標)
? ?- 項目建設計劃(具體哪一年建成、哪年投入使用)
2. **土地與開發資料**:
? ?- 土地成交確認函(如為二級開發階段項目)
? ?- 項目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建議書批復或可研批復(如已立項)
? ?- 項目釘樁成果通知書及電子版
3. **政策與規劃資料**:
? ?- 項目所在區域總體規劃及批復
? ?- 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圖則及批復
? ?- 項目周邊規劃路網及定線成果
? ?- 電子版地形圖(如有)
### 二、現狀資料
1. **交通現狀**:
? ?- 項目區域現狀照片
? ?- 現狀路網和現狀交通情況(包括交通量、交通流特征等)
? ?- 公共交通、停車、自行車、行人等交通方式的現狀情況
2. **其他相關現狀**:
? ?- 臨近項目相關項目規劃情況和現狀情況
? ?- 區域綜合交通規劃、規劃路網及調整成果(如為控規調整項目)
### 三、支持性文件與批復
- 其他有助于項目推動的支持性文件(如市政府批復、國家相關部委批復、綠色通道文件等)
- 前期交通影響評價審查意見及落實情況(如有)
### 四、交通影響評價相關資料
- 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指導規范或文件(如項目所在地方是否出臺相關規范)
- 類似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報告(如有,作為參考)
### 五、其他資料
- 項目規劃條件通知書
- 總圖方案專家會會議紀要、交警及規劃部門意見
- 建設項目概況(包括主要規劃設計條件、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業態、建設方案等)
### 編制依據
- 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標準》(CJJ/T 141)等。
### 注意事項
- 資料的收集應全面、準確、及時,以確保交通評價報告的科學性和可信度。
- 在收集資料過程中,應注意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調,確保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 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和當地要求,可能還需要收集其他特定的資料。
綜上所述,編制交通評價報告需要收集的資料涵蓋了項目基礎資料、現狀資料、支持性文件與批復、交通影響評價相關資料等多個方面。這些資料的收集和分析將為評估建設項目對交通系統的影響提供堅實的基礎。